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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危化品运输车私自“撕名牌”

发表于:2022-10-17 浏览次数:360

危化品即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一旦运输危化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危化品受到摩擦、撞击、震动,接触火源、日光、暴晒,遇水受潮、温度变化或遇到性质相抵触的其他物品等外界因素的影响,容易引起燃烧、爆炸、中毒、灼烧等,对人体、设施、环境造成更大的危害。

因此,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公安机关对于危化品的运输始终高度重视,严格依法管理。

10月12日11时许,天津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杨村大队交警在武清环线与崔杨公路交口处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轻型厢式货车在遇交警执勤时行驶轨迹异常,欲躲避检查。执勤交警立即拦检该车,经核查确认该车属危化品运输车辆,车上还载有两桶危化品漆料,但为了不引起交警注意、躲避检查,驾驶人故意将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警示标志摘下放在车内存放。


随后,交警依法对该驾驶人运载危险物品时未悬挂警示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机动车载运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交警提示:危险品易燃易爆,违法运输存在巨大安全隐患。驾驶人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行驶,在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基础上,还应提前检查车况,杜绝“带病车”上路隐患,运输途中避免疲劳驾驶,发生突发状况时按照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操作规程进行妥善处置,避免对周围车辆、人员及环境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