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监管目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质量安全治理水平。 《监管目录》中对产品分类、产品名称、主产区进行了详细介绍,涉及14类247种产品。 根据《监管目录》,农用薄膜、复合肥料、磷肥、氯碱、危险化学品(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化学试剂(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车用柴油、车用汽油、防水涂料等化工产品被列入目录。 通知提出,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实施动态调整;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省际协同、区域协作,进一步构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国一盘棋”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