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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1万!危化品车未配备随车押运员

发表于:2023-3-21 浏览次数:439

3月6日下午,新疆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乌西大队违法处理室内,新疆力铭鑫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人邬某正在代表该公司处理违法行为,仔细一看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的罚款居然高达一万元,不禁让人感到好奇,到底是什么违法行为罚款金额如此之高?


原来,2023年2月28日17时许,高支队乌西大队民警在辖区G30连霍高速头屯河收费站开展春节守护行动“两客一危”检查登记时,在对一辆新G牌照的危化品运输车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车驾驶室仅有一人,无危化品车辆押运员随车押运,就在民警询问过程中,又一辆新G牌照的危化品车驶来,经检查发现此车同样未配备押运人员。

经核实,两车均系新疆力铭鑫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车辆,据两名驾驶人描述,因公司未配备押运员,自己也没有多问,想着应该没事,没想到会被交警查到。民警对两名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分别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并要求所属公司负责人到大队接受处理。

于是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通过询问邬某得知,两车拉运的均为液化天然气从乌鲁木齐市前往独山子,由于公司培训的押运员没有达到上岗要求,尚未取得危化品押运从业资格证,所以没有配备押运员。

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过程中,除驾驶人外,还应当在专用车辆上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确保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的规定,民警依法对该公司名下的两车驾驶人实施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一万元的处罚,合计罚款共两万元。

高速交警提示

运载危化品车辆要严格遵守运输要求,取得危化品运载资质,司机要有危化品运输从业资质,且要随车配备有相应资质的押运员。若车辆在行驶途中出现危化品泄漏等紧急情况,押运员可以做出应急措施。危化品运输押运人员对危化品运输进行全程监督,对行车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相关从业人员和企业务必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