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号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4号《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已经2023年12月25日应急管理部第3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部长 王祥喜2024年1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14号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已经2023年12月25日应急管理部第3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 王祥喜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