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广东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二支队在辖区内开展巡查,发现一辆粤C86XXX车上装有危险品,执法人员要求司机程某提供相应的运输危险品的资质,司机程某无法提供。对此,执法人员引导该车至小林超限检测点进行案件调查。经检查后核实,该车运输的是废机油,该车尾箱内有9个200公升的铁桶,其中有2个铁桶为满载,其余7个铁桶为空桶,共计有废机油400L(总计:850千克)。 司机程某某称车上装有废机油是自己向维修机动车维修站回收购买的,准备运往小林的石场、沙场进行售卖,用于机械防锈。 由于当事人程某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依法扣押该车,待补充调查完毕后将依法处罚。 经调查,程某某于2024年08月20日在金湾区小林虹晖路(Y211线)路段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行为,涉案车船号为粤C86XXX,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及《珠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3年修订版)》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三)项第2目的规定,当事人首次违反规定,且配合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本机关拟作出减轻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