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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车驾驶员擅自摘除危险品标志,重罚!

发表于:2026-2-24 浏览次数:72

2月6日9时许,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梁平大队民警在梁平西收费站开展执法检查时,查获一起危险品运输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李某某驾驶赣M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2500箱烟花爆竹,为逃避检查故意摘除危险化学品车辆警示标志,且车辆涉嫌载物超宽。


经民警核查,驾驶人李某某驾驶的车辆属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此次运输了2500箱烟花爆竹,驾驶人李某某为了图方便,规避交警监管,将车身上的危险化学品车辆警示标志摘除。同时,经民警现场核查,该车还存在载物超宽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现场对驾驶人李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明确告知运输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遵守危化品运输管理规定,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确保车辆符合装载要求,任何逃避监管的行为都将面临严厉处罚,且极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

在民警的监督下,驾驶人李某某进行了现场整改。危险品司机、押运员招聘危险品车辆专用导航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可免费查询使用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李某某“未按规定悬挂危险化学品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对“载物超宽”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李某某共计被处以罚款400元、驾驶证记7分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