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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运输车押运员不是活人,被罚90000元!

发表于:2026-3-6 浏览次数:60

因使用“假人”冒充押运员,涉事危化品运输车所属运输企业被罚款90000元。企查查显示:近日,福州市某运输有限公司因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被罚90000元。此前媒体报道在浙江海宁一路段执法部门查获一装载柴油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执法人员发现本应随车在岗的押运员位置上竟放置着一名身穿反光马甲佩戴口罩和鸭舌帽的假人道具试图以此冒充押运人员。2026年2月6日执法人员对涉事运输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涉事驾驶员陈某某受聘于2024年12月11日核查该公司2025年12月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未发现陈某某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危化品运输关乎公共安全,对人员资质、车辆状况、路线规划乃至应急处置均有严格要求。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化品运输过程中必须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押运人员,且押运人员需全程在岗履职。


押运员不在岗,意味着运输过程中无人监控危化品状态,一旦发生泄漏、火灾等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近年来,我国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些事故的背后,往往存在着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缺失、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此次事件中,涉事驾驶员承认,使用“假人”的动机是“降低运营成本、逃避监管”。在危化品运输行业,配备专职押运员意味着增加人力成本,而部分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选择“瞒天过海”、铤而走险来压缩开支。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类行为可能引发“破窗效应”,导致其他企业效仿,形成行业性的安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