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危险品车不带押运员,被罚款10000元!

发表于:2024-5-6 浏览次数:354

近日,四川隆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一起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万元处罚。


当天,隆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隆昌市交通运输局移交的一起危化品运输车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在检查一辆危化品运输车时,发现该危化品运输车未配备押运人员。


隆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核实后,依法对该危化品运输车驾驶人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